开题报告内容:(包括拟研究或解决的问题、采用的研究手段及文献综述,不少于2000字)
一、 研究背景
医药产业是极其重要的产业,它涉及国民健康、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我国医药行业十二五规划明确指出,全国药品流通行业的发展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形成网络布局合理,组织化程度显著提升。到2015年国内要形成1到3家年销售过千亿的全国性大型医药商业集团,20家年销售额过百亿的区域性药品流通企业。可见政府就是要鼓励国内医药企业通过兼并做大做强,发展规模经济,提高产业的集中度。
除了国家政策的扶持,市场经济运作也大大推动医药企业的并购。医药行业是集高技术、高投入、高风险、高产出和长周期五大特点于一身,并购无疑是医药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最便捷的实力扩张的手段。单是2009年,全球就有3起超过400亿美元的超大型医药企业并购。随着中国经济融入全球经济的脚步加快,并且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医药市场,国外医药企业并购国内医药企业的数量必定会增多。
在这么迅速强大的并购浪潮中,我国无可避免地卷入其中,企业面临着兼并与被兼并。我国要做的就是在这一浪潮中抓住机遇,提升医药产业的发展程度。然而,并购是一把双刃剑,在给我国带来紧缺资金、技术、先进管理经验的同时,也带来了垄断,对我国经济安全和民族产业造成了强烈的冲击。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我国在2006年提出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2007年通过了《反垄断法》,2009年重新修订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但是我国的并购反垄断在体制和机制上与发达国家之间仍存在很大差距,反垄断体系仍处在初级阶段,具体的操作和法规尚不成熟,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合理现象。因此,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并购反垄断制度是当务之急。
二、 研究意义
随着我国医药行业的迅速发展,企业并购也会相应的加速,伴随而来的还有不合规范的并购操作以及垄断。对于我国现行的并购反垄断制度,我认为还不足以很好地解决新时期凸显的问题,因此也才会有了利血平事件,垄断了原材料,控制药物的出厂价格,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我认为《反垄断法》所起到的作用绝大多数时候应该是未雨绸缪,预防过度集中形成垄断,从而建立起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控制企业合并是《反垄断法》的主要内容,通过反垄断审查这个武器,可以防止外资在中国进行在其他国家所禁止的可能导致行业垄断的并购行为。这对保护民族产业、国家利益甚至国家安全都是很重要的。
制度的形成到完善成熟需要经历一段很长的时间,而我国提出《反垄断法》才只有短短的几年时间,仍处在初步阶段,不难看出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反垄断审查程序不够完善,垄断认定标准不合理,反垄断执法机构及国家相关部门之间分工不明确等。本文在研究现有的反垄断法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先进的垄断反并购经验,结合本国现有国情,对现有的制度提出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创新,对我国医药企业并购反垄断体系建设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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