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异地就医人员医保费用结算的现状1.1异地就医医保费用结算的相关政策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政策解读[1]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副司长颜清辉提出对于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主要政策,我们概括起来讲就是15个字,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
异地就医是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公民因为异地安置、出差等原因在参保地以外的医疗机构产生的诊治或购药行为。
这里的异地不包括国外及港、澳、台地区。
异地就医结算是指不同统筹区域的医保经办机构,利用异地委托代办及联网结算,或者与委托异地医疗机构等方式,使得跨区域看病人员的医疗费用能够结算报销,提高跨区域治疗的运行效率[2]。
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是符合条件的患者在外地发生的医疗费用直接与当地医院进行结算,按照就医地或参保地目录标准和结算政策,参保患者无须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只需支付自费和自付部分费用[3]。
1.2异地就医产生的原因张雅清[4]指出跨省异地就医产生的原因有三点:一是人口流动的越来越频繁导致了异地就医需求的增加,二是市场化条件下城市发展的失衡导致医疗资源配置失衡从而导致大量患者涌入其他城市看病,三是行政区划分的上级城市与实际人员流动过程中的上级城市不同,这三个原因导致了跨省异地就医人员不断增加。
高瑶[5]认为居家养老是大多数老年人选择的最理想的一种养老方式,较多的退休老人多跟随自己子女居住在子女工作的城市,由于退休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相对较差,这就进一步导致了异地就医人数的增加。
王健,周绿林[21]认为异地就医人员异地就医类型有:异地安置:退休后的参保人员回统筹地区以外的原籍地定居或随子女迁居工作地;异地工作:在参保地以外长期异地工作的参保人员;异地转诊:由于医疗技术有限,经参保地医疗机构的诊断,有需要转诊到参保地区以外的其他地方就医的参保人员;其他就医:因为出差、旅游、探亲、学习等临时性因素而不得不在医保统筹区以外就医的参保人员。
2、泰州市海陵区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人员费用结算的现状及需求分析2.1海陵区异地就医费用结算的现状2002年,泰州市开始为劳动保障基层平台配备计算机,组建局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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