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题报告内容:(包括拟研究或解决的问题、采用的研究手段及文献综述,不少于2000字)
1.立题依据
1.1选题背景
以药补医是指医疗机构通过药品价格加成收入以弥补政府财政对医疗机构投入不足和医疗服务价格过低的缺口[1]。该政策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主要缘由在于政府对医院投入不足,为了维持医院生存,因此允许通过药品的销售利润来弥补医院正常运营。其主要做法是政府允许医院在药品进价基础上加成15%销售。但是随着社会发展,以药补医机制出现了很多问题,使得药占比过高,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医院已经逐渐丧失了其公益性[1]。2009年,中央决定开展新医改,公立医院改革是新医改五项改革内容之一,也是新医改中最重点和最难的内容,国家要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管办分开、建立人事薪酬制度和医院考评机制,抑制公立医院费用的不合理增长,而这之中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政策)就是破除以药补医的关键措施。
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确定在我国300个县和县级市开展公立医院改革,实行“零差率”政策。2015年10月底,国家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城市公立医院“零差率”相比县级公立医院实行较晚,2010年和2014年,国家分别在16和17个城市开展公立医院改革,实行“零差率”政策;2015年“零差率”政策的实行拓展到66个城市,2015年12月底前在全国100个城市开展取消药品加成改革。2017年,“零差率”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取消药品加成改革的实行涉及到医保、医院、患者等多个方面,其效果也会对未来医院运行、医保机构运行、患者负担等带来相应影响,因此评价改革效果有助于各利益相关方了解改革动态和进展,为其日后运行发展等提供参考。
江苏省是医药大省,2013年江苏省在16个县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实行“零差率”政策。2014年,江苏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面取消药品加成。2011年,镇江市作为国家开展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试点城市之一开进行城市公立医院始改革,对其他城市具有示范性。2015年,除宿迁市外的其他11个城市作为全国第三批开展改革的试点城市开始取消药品加成改革。2017年,宿迁市随改革在全国范围内的全面推进而实行“零差率”政策。江苏省最早从2011年开始改革,在全省大范围实行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已有3年,改革已初具成效,评价其改革效果对于日后“零差率”政策的进一步深化开展以及和公立医院改革相关的医保支付改革等的开展具有借鉴和现实意义。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取消药品加成改革是公立医院改革项目中的重要部分,是破除“以药养医”机制的重要手段,本质是降低药品价格,抑制药价虚高。
1.2.1国外研究现状
加拿大药品的定价有三种机构来管理:联邦专利药品价格审查委员会、17个联邦,省和地区公共药物计划以及共同药物审查机构[2]。药品制造商和生产商必须获得这19家不同机构的定价审查才可以进入市场销售。加拿大的专利药品主要采用国家参考定价,规定专利药品价格不得超过其他七个工业化国家(法国、德国、意大利、瑞典、瑞士、英国、美国)同种药的中位价,并且只针对专利药品的出厂价格而不是销售价格[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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