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综述
文 献 综 述一、研究背景《治安管理处罚法》在2012年修订后,并没有被广大人民群众所认识和了解,甚至有些群众完全不知道该项法律条文的存在。
而为大众所熟知的是,作出行政拘留惩罚权的行政机关是公安部门,作为短期行政拘留执法部门的公安机关相关人员对新法出台后的学习难免不全面。
在执法过程中,某些惩罚措施如交警的罚款、酗酒闹事等短期行政拘留的当场执行后,使得救济途径还未采取就已经有相应的处罚结果。
特别是关于人身拘留的问题,常言道有钱能使鬼推磨,大多数人认为被罚款这样破财消灾的即时刑罚执行完毕就可以承担了自己的错误结果,一了百了。
而没有法律常识的人民群众被行政拘留以后,违法人员或其亲友可能会下意识的认为是承担了难以估量的后果。
公安机关在对违法人员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后,某些行政拘留的处罚执行即时,进而增加了公安机关对于事后争议解决的工作负担。
本课题从实践到理论的研究路径入手,梳理实践中已经发现的问题以及相应的配套解决机制,从实践中的执行矛盾深究理论依据,构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构建理论的系统模型。
有利于追求在实践措施比例原则下的执行结果,帮助更为完善的解决问题;同时为司法活动提供参考。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一)国内研究现状1、行政拘留的历史渊源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记载分析了《违警律》,学者陈群剖析教早期我国历史上关于行政拘留惩罚制度的痕迹,1906年清末朝廷组织制定《违警律》中制定颁布了《违警罪章程》,规定了26种违警罪行为,首开了我国违警罚法的先河,并采取了制定独立于刑法之外的违警罚法法典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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