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医药知识法律保护研究综述1.研究意义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有丰富的文化渊源和多民族生活剧组的国家,拥有丰富的传统文化,作为中医药的故乡,我国是全球药用植物拥有数量最多的国家其中之一。
从《黄帝内经》、《神农本草经》、《伤寒杂病论》到历代医学家的医著、大量的中医药祖传秘方和民间偏方,形成和发展了祖国传统医药,为我们留下宝贵的遗产。
保护好这些遗产不仅有巨大的经济利益,而且对文化也有积极意义。
发达国家凭借其技术优势挖掘开发传统知识,并利用其推行的知识产权制度正当地获得利益保障。
青蒿素是基于中医药传统的创新,但是我们收获了名,却未收获到利。
中国中医科学院教授柳长华说,与青蒿素相关的专利很多,但其获利方都在国外,不在中国。
按传统知识保护国际原则,这些外国公司属于对我国传统知识的不当占有和不当使用。
中医药在国际上不当占有和不当使用中医药传统知识的行为大量存在。
更严重的问题是,现行知识产权制度只能基于对传统知识利用而产生的新成果的下游部分保护,作为源头的传统知识没有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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