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题报告内容:(包括拟研究或解决的问题、采用的研究手段及文献综述,不少于2000字)
- 课题研究背景
药物中的残留溶剂系指在原料药或辅料的生产中、以及在制剂制备过程中使用或产生而又未能完全去除的有机溶剂。对药物中有机残留溶剂的含量检测是必要的。其一,有机溶剂的残留量超过安全值时就会对人体或环境产生很大的危害,例如四氯化碳不仅能造成器官性损伤,且在500摄氏度以上时可以与水反应,产生二氧化碳和有毒的光气、氯气和氯化氢气体,加快臭氧层的分解;其二,有机残留溶剂对原料药的物理化学性质以及原料药的产量有一定的影响,例如对原料药结晶度的影响,药物结晶构型的不同会导致成品药溶解度及剂型的变化。另外,有机残留溶剂还能改变药物的味道和颜色,这些细微的改变都能引起病人的不适。因此,对药品中残留溶剂检测方法的探索和优化是保障药品质量,提高药品安全的具有重要意义的研究工作。[1]
上世纪九十年代,用美国、欧盟、日本组成的人用药品技术规范国际协调会(ICH)拟订了药品中溶剂残留量控制的指导原则,69种有机溶剂被列入检测范围, 该指导原则于1997年12月24日起正式生效。 而我国1995年版药典了只规定了7种限制溶剂残留项。到2000年版药典,我国根据ICH的限度要求调整了7种溶剂残留限量。直到2005年版药典,我国才和国际接轨,全面采用ICH的指导原则。
近年来,在我国药典中规定了有机残留溶剂的类型、限度及检测方法;药典把残留溶剂划分为四个等级,第一类溶剂毒性最强,第二类溶剂毒性危害稍弱,而第三类溶剂是危害等级最低的一类,第四类溶剂是还未有足够的药理学资料来证明其对人体健康的毒性的溶剂,尚未规定其限度;然而这些标准仅仅只能作为指导原则,在实际的生产遇到的疑难问题还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此外,2015版中国药典只规定了最常用的三类方法,即毛细管柱顶空进样等温法、毛细管柱顶空进样程序升温法、溶液直接进样法,而实际检测的情况往往要复杂很多,这些方法往往不能完全解决所有问题。因此对残留溶剂的方法研究是非常有意义且迫切的。[2]
本课题以原料药A中残留溶剂哌啶为例,对探寻到的残留溶剂分析方法进行方法学验证,验证原料药中残留溶剂哌啶的分析方法是否符合既定目的。方法验证的目的是判断采用的分析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是否能有效控制产品的内在质量。从本质上讲,方法验证就是根据检测项目的要求,预先设置一定的验证内容,并通过设计合理的试验来验证所采用的分析方法是否满足检测项目的要求。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通过查阅文献和咨询相关专业人员,再结合实验室检测条件,开发残留溶剂方法验证的方法,确定所使用的分析仪器、样品配制过程、限度等等。
2.进行方法学验证,验证内容包括准确度、精密度、检测限、定量限、线性范围等。
3.如不能证明和确认现行分析方法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则给出改进方案,重新进行方法学验证。
三、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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