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献综述(或调研报告):
1.基于面板数据进行的研究
在以往对贫困衡量的过程中,有很多学者对中国农村的贫困情况通过面板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在各大高校金融系的学生老师都将区块链减贫作为研究课题。在中国,对中国农村的贫困调查研究一直是一个长久的课题。学者们通过考量宏观和微观的金融指标进行对农村贫困情况的度量:邓雨婷【1】根据广东县15个贫困县进行了面板数据实证研究。她对贫困减缓指标,金融发展指标,经济增长指标,收入分配指标进行了对数化处理。得到结论如下:金融发展规模、经济增长对贫困减缓具有长期的促进作用,是贫困减缓的重要影响渠道。收入分配对贫困减缓存在显著影响,收入分配差距越大,对贫困减缓存在负面作用。
将简单指标具体化则可将金融发展指标,经济收入指标用更多的其他指标具体化,同时考虑了不同因素所造成的影响可能,其中包括收入水平,受教育水平,医疗水平,农业旅游业水平,地区性差异等不同因素。其中收入因素是被考虑最多的因素。
龙开胜 朱婷婷【2】利用省级面板数据进行对农村贫困发生率进行研究,他们认为农民的收入因素对贫困产生的影响可以细分为阶级特征性,差异性,地区差异性因素。针对特定贫困人口,他们提出了转移净收入因素,即财产净收入对以农村居民的土地资源更利于降低贫困。Ping Xiao【3】对2005-2016年的湖南省的相关指标进行分析,认为湖南省GDP增长水平,农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消费水平来反应农村人口购买力水平。并提出了扶贫资金的支出,旅游即农牧业总收入,用于区别工业总收入。张俊飚 唐妍 颜廷武【4】针对农产品供应链发展对农户的减贫增收效应问题,基于西部12省的面板数据进行研究,农产品供应链发育度与农户人均纯收入之间存在明显的正向关联效应;在农产品供应链发育度评价指标体系中,第一产业产值比、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人均农业GDP、平均农膜用量、平均柴油用量、灌溉面积比对欠发达地区农户减贫增收均具有显著影响。王卓【5】利用门槛面板数据对政府的扶贫报告进行研究,得出了金融发展对贫困减缓的作用分为直接作用机制和间接作用机制。直接影响体现在微观层面,主要以贫困群体为服务对象,涉及信贷服务和储蓄服务,很大程度上增加了贫困群体获得资金的机会,更好地应对危机。间接影响体现在宏观层面,,即通过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来缓解贫困。他通过对STATA_POV(贫困发生率)FD(金融发展规模)FE(金融发展效率)CDR(城乡收入水平)EDU(农村劳动力受教育水平)MED(农村医疗水平)等指标的作图回归,得出结论:金融发展与贫困减缓二者是非线性的关系,且表现为显著的门槛效应。将金融发展水平用金融发展规模与金融发展效率来表示,金融发展规模在超过过门槛值后对减缓贫困金融发展效率程度存在边际效益,当超过阈值时,其作用的影响力降低。而教育医疗收入等方面,城乡收入水平(CDR)的提高并不利于不利于缓解贫困,而农村劳动力教育水平(EDU)的提高和农村医疗水平(MED)的改善可以显著缓解贫困。
在对政策因素的考量中,方迎风【6】认为现今扶贫重点县的选取政策存在缺陷,并提出在未来指定区域性平衡发展政策时需要充分考虑行为政策的激励效应。他利用07-16年的县级面板数据进行计算,在传统实证增长模型的基础上,进行了差分分析。他认为政府对重点贫困县的选取具有偏向性,例如更倾向于选择少数民族地区与革命老区的情况。如果不能正确选定考核贫困县的指定,反而会出现负激励效应,减弱区域瞄准效率不利于区域的均衡发展。而在国际因素中,Jamel Boukhatem【7】通过对不同中低收入国家的贫困情况进行研究进行研究,提出人均生产总值,金融发展水平,金融不稳定(包括通货膨胀率,贸易开放度,金融开放度等)等因素。他从一个经济体国内因素和国际外在因素为条件,将国际收支平衡纳入一个国家的贫困衡量因素中。国际收支不平衡通用会导致贫困程度的加深,或者说一个收入水平较低的贫困国家,其国际收支账户的不平衡加重了其贫困程度。
- 基于多维贫困模型的研究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出,打赢脱贫攻坚战,要坚持现行扶贫标准。所谓现行扶贫标准,是指居民能够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即绝对贫困标准。具体而言,我国实行的是“收入主导型”的多维绝对贫困标准。国内外学者对多维贫困的衡量标准进行了多层次,多方面的研究。就贫困的界定方面而言,王锴【8】认为贫困的界定与贫困的表现是不同的,贫困研究中存在各种各样的贫困外延,其外延则包含多维贫困的内容。例如王增文提出的【9】“收入贫困”“人类贫困”“知识贫困”等贫困的外延因素,王锴还提出,中国城市贫困问题日益突出的今天,中国的治理制度也在不断完善,这推动了中国绝对贫困率不断降低,但相对贫困的率依然较高。面对相对贫困的社会现状,需要结合经济政策对个体的拉力,社会政策对个体的托力,正式保证和非正式保障的合力,以政府为主导, 家庭、市场、社区 (会) 等多元主体共同合作的新模式。而早期对于中国的多维贫困研究中,王小林【10】在中国营养与健康调查中(CHNS)通过调查2010,2012,2014,2016的4词家庭数据。王小林教授对相对贫困线的划定, 采用人均年纯收入中位数的25%为贫困线。这在相对贫困的测量中属于收入平均数法。但是这种方法是不够准确的。新时代相对贫困线的划定,孙久文,夏添【11】提出中国2020年之后的相对贫困线设定应采取两区域、两阶段方法——非沿海地区实施绝对贫困线相对化、沿海地区实施基于居民可支配收入的相对贫困线,并每5年上调一次。而对于多维贫困的衡量,冯怡琳,邸建亮.【12】在保留全球多维贫困指数的基本方法,进行了对指标的中国化改造,将中国的多维贫困于世界多维贫困进行比较。阐述了全球性多维贫困指数的局限性:一是难以确定吃穿等基本消费核心指标是否真正达标,二是指标、维度与权重的设置有较强的主观性。
我们可以看到,对于减贫效应的衡量,国内外研究资料非常丰富,研究范围广泛。但就国内而言,对于减贫效应的研究,多集中于2016年之前,且集中于CFPS的研究。关注方向主要为中西部地区农村,对中国其他地区的调查研究较少。
3:区块链对中国扶贫的影响
关于如何将区块链技术运用在扶贫工作中,这是中国新时代发展的重点要求。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10月24日下午就区块链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进行第十八次集体学习,他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区块链技术的集成应用在新的技术革新和产业变革中起着重要作用,我们要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明确主攻方向,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
针对区块链技术与减贫工作的具体实践运用方面,胥爱欢 李红燕【13】提出区块链技术的共识特征可以与扶贫工作相结合,借助大数据进行客户画像,对金融扶贫对象进行精准识别。在推动“区块链 精准扶贫”政策的过程中,妥善处理好政策因素和平台创新机制。在政府投入相关政策与资金的基础上,企业应该自主创新,强化与基层的联系,实现区块链扶贫工作可持续话。李思琪【14】提出传统精准扶贫的主体是:贫困人群、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及扶贫工作者,而当前的精准扶贫机制则可以理解为:以地方政府牵头, 贫困人群为作用途径的中心。政府部门根据当地状况识别贫困人群;其次, 根据贫困人群的实际情况, 地方政府成立相应的扶贫项目和适当规模的扶贫资金委派基层扶贫工作者负责扶贫项目, 并将扶贫资金委托给各金融机构;最后在贫困基层, 基层扶贫工作者推进扶贫项具体实施, 金融机构负责扶贫资金的运用与监督, 共同对贫困人群实行技术、产业、资金等多方面的帮扶。而区块链背景下的研究则针对精准扶贫种的瓶颈而展开的,集中体现为:“去信任化”“安全机制”“去中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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