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献综述(或调研报告):
(一)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现在造价行业是从20世纪50年代起的,借鉴前苏联经验,逐步建立起适应当时计划经济需要的概预算定额制度,进入90年代,我国逐步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经济结构也日益复杂,原有的计价方式已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为此我国已经开始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是我国当前建设工程项目计价的主要依据,工程项目在不同阶段需要以此为规范,按照相应要求编制工程清单,做好招标价控制工作,才能进一步保证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并且为工程项目的前期准备提供保证。
(二)国外研究现状: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是国际上普遍使用的通行做法,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具有广泛的适应性,也是比较科学合理、实用的。比较典型的有英国QS(Quantity Surveying)制度下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以国外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方法和技巧较为完善。国外工程量清单计价完全是按照市场价进行定价,在英联邦国家没有统一的国家颁布的定额,他们的报价完全是按照市场价格来定价,人工、材料、机械多少按照市场价来计的,每个企业的报价都是按照自己的用工标准、用工含量、自有施工工艺所消耗的材料消耗量及自具备的机械设备或租赁的设备结合市场加上管理费和利润价格来进行统一的报价,所报的价格除去税外(G.S.T.)都包含在内,这里的G.S.T是指的消费税。
(三)程量清单模式下招标控制价在招投标中的作用:
招标控制价也称拦标价, 是指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 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 在招标过程中向投标人公示的工程项目总价格的最高限额, 也是招标人期望价格的最高标准, 要求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它, 否则视为废标。 在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进行招标时,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二款的规定:“招标人设有标底的, 标底必须保密 ”。 但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后, 由于招标方式的改变, 标底保密这一法律规定已不能起到有效遏制哄抬标价作用, 过去几年中我国有些地区曾出现在招标项目上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高于标底的现象, 致使中标人的中标价高于招标人的预算, 对招标工程的项目业主带来了较大的困扰。
因此, 为有利于客观、 合理地评审投标报价和避免哄抬标价, 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招标人应编制招标控制价, 作为招标人能够接受的最高交易价格。 招标控制价体现了招标人的主观意愿, 明确表达了招标人购买建筑产品品质要求及其经济承受能力。
(1)方便招标人有效控制投资。招标控制价与工程量清单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同时公布的两项重要内容。招标控制价,作为招标人能够接受的最高交易价,可以使招标人有效控制项目投资,避免投标人串标、哄抬标价,防止投资失控[3]。
(2)有利于及时修正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是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在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过程中很容易发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中相互矛盾和不明确的地方,可提示招标人及时对这些文件加以修改和补充。
(3)招标控制价可以为工程变更新增项目确定单价提供计算依据。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当工程变更项目合同价中没有相同或类似项目时,可参照招标时招标控制价编制原则编制综合单价,再按原招标时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相比下浮相同比例确定工程变更新增项目的单价。
以上是文献综述,课题毕业论文、任务书、外文翻译、程序设计、图纸设计等资料可联系客服协助查找。